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资讯中心
企业文化
精品案例
业务领域
党群工作
人才科技
联系我们
站内导航 SITE MAP
城建新闻
行业动态
媒体聚焦
0
行业动态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四个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查看次数:7665 更新时间:2016-5-23 15:04:41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四个规定,要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四个规定明确了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一条:
山东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
下一条:
建筑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Copyright
©
2016 山东滨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19258号-1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612号
能够看的av网站